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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电动车为40公斤以上列为机动车
作者:admin 发表时间:2009-12-3 18:23:10 阅读:次
如今我们的电动车,电动自行车,摩托车到处都是占据了我国车行业的大半市场。为了规化市场和交通的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》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,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一项“20/40标准”备受瞩目
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被划入机动车:“40公斤以上、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”。
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、上牌、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。





